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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学期在校生学籍注册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3日】   浏览:[]次

各学院及相关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2024学年学期在校生学籍注册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二、注册时间

2024年224日-31日。

   三、注册方式

第一步:学生完成缴费后,在本人教务系统“电子注册”模块点“提交”进行电子注册。

第二步:学生完成电子注册后,须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现场注册手续,学院加盖“注册专用章”可取得本学期学籍,现场注册时间以各学院通知时间为准。

注:电子注册操作步骤详见《2023-2024学年春学期学籍电子注册操作指南》(附件4)。

   四、有关说明和要求

1.在校生每学期须按校历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2.在校生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规定缴清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后方可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其它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3.在注册时间有外出实习任务的学生,须在线上注册时间内完成第一步电子注册;按期返校后的2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现场注册手续完成第二步注册工作,否则以旷课论处。

4.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外,经学院提醒告知后,逾期2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5.暂时不能进行电子注册的学生向学院学工办提交《学生暂缓注册申请表》(见附件1),学工办汇总填写《2022-2023学年春学期暂缓注册学生统计表》(见附件2)转给学院教学办。

6.教学办需对暂缓注册学生进行个别标注:在教务系统学生管理→注册管理→个别学生注册→输入学生学号→选择未注册原因和未注册去向,系统自动保存。(注:申请暂缓注册的学生:点击报到;选择未注册原因→暂缓注册未报到的学生:选择未注册原因为“未报到”→选择未注册去向,不点报到)。

   五、各学院提交的材料

各学院教学办按《2023-2024学年春学期学生学籍注册情况汇总表》(附件3将学生学籍注册情况汇总后,将其电子版于35日之前发教务处学籍科齐丽媛OA,纸质版学院领导签字后盖章交行政楼B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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