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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0日】   浏览:[]次

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http://www.nmgskl.com/information/skl10/msg1014253236.html

(一)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新注册用户请于201864前完成个人注册,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www.nmgskl.com)点击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进行个人注册,按要求如实填写注册信息,64日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个人账号,之前已经注册过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旧账号和密码。

2)自我审查,申报者须对拟申报成果进行自我意识形态审查,如存在与主流意识形态相悖的内容,应主动放弃申报。

3)在线申报,申报者登录个人账户后,须认真阅读我的主页中的使用说明,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并于615日网上申报关闭前完成网上提交。申报成果(著作、论文、调研报告、反响材料及证明等)须全部用PDFCAJ格式上传。

申报时注意事项较多,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对申报材料负责,登录系统时,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并在极速模式下进行操作。

(二)纸质材料申报

1、网上提交后,在网上生成申报表、反响材料列表并打印(两表统一装订,一式两份)。

2、申报成果中著作类原件两份,论文类、调研报告类原件各一份,论文类成果需在期刊目录中醒目标示出论文所在的位置。

3、调研、咨询、论证报告成果被采用或批示的相关反响材料原件一份,无法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由采用单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论文类、调研报告类、相关反响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需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

5、复印件用A4纸复印,统一左侧装订成册,复印件材料较多的,需加做云纹纸封面及目录。

6、外文类成果需附全文翻译,A4纸打印,与其它复印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

7、每份申报材料统一装于档案袋中,申报表首页复印后粘贴在档案袋上。

申报者须在对照网上申报内容准备相关纸质材料,并于61812:00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社科办公室(行政楼B408),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黎联系方式:0472-5951504

附件:见OA

详情见OA

科技处

201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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