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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专业课程设置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8日】   浏览:[]次

一、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富有创新精神,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比较宽广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管理、研究、教学、文秘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英语语言文学、商务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知识,接受英语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良好训练,掌握一定的研究方法,具有较强的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业务能力和较好的综合素质。

二、学制和授予学位学制四年,本科,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三、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英语语言文学
主要课程:综合英语、英语阅读、英语听力、英语口语、英语写作、高级英语、翻译理论与实践、英汉口译、英国文学、语言学导论、英语国家概况与文化。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两类。
(一)必修课:公共基础课开设11门课程;专业基础课开设10门课程;专业课开设18门课程。
(二)专业选修课10

五、成绩考核与学位授予
1
、成绩考核
为检查教学效果,衡量学生的知识和技能水平,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各门课程要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考试课程和选修课考查课程。
必修课的考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核本门课程的全部教学内容,记分形式为学分和绩点。实验、见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未达到基本要求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实验、见习等实验性教学环节应在课程成绩中占一定比例,具体由课程教学大纲或考试大纲确定。考查课应以平时成绩的积存为主,记分形式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毕业实习期间,各专题实习结束时,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理论知识,评定工作态度。毕业实习结束后由学院统一毕业考试,着重考核学生的应用知识的能力。
2
、学位授予
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德、智、体合格,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达到规定的学分,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自治区教育厅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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